寿委发〔2018〕7号
中共寿安镇委员会寿安镇人民政府
关于印发《寿安镇2018年“最美阳台最美庭院
最美小区最美家庭”评选活动方案》的通知
各村(社区):
《寿安镇2018年“最美阳台最美庭院最美小区最美家庭”评选活动方案》已经镇党委会研究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。
中共寿安镇委员会寿安镇人民政府
2018年4月12日
寿安镇2018年“最美阳台最美庭院最美小区
最美家庭”评选活动方案
社区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,为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,鼓励社区居民净化绿化美化工作和生活环境,动员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美丽社区,根据《蒲江县2018年“最美阳台、最美小区(院落)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蒲社治委〔2018〕1号),结合寿安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目的意义
寿安镇2018年“最美阳台最美庭院最美小区最美家庭”评选活动(以下简称评选活动)以各村(社区)主导、群众主体、社会协同开展,结合机关支部“双报到”、城乡党建结对共建、社区志愿服务、社区营造、新村治理、社区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,分层分类、全面发动、重点推动、示范带动、集成推进,着力打造整洁、有序、优美、舒适的美丽社区,为蒲江建设最美现代田园生活新城奠定坚实基础。
二、工作目标
引导城乡社区和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评选,社区居民知晓率、参与率达100%,社区覆盖率达100%,通过评选活动,在全镇掀起共建共治共享美丽社区的浓厚氛围,促进城乡社区整体面貌明显改善,生活方式更加健康,社会氛围更加和谐。
三、活动主题
共建美丽寿安·共享美好生活
四、活动时间
2018年1月—10月
五、参评对象
(一)最美阳台评选对象:全镇城乡社区居民。
(二)最美庭院评选对象:全镇农村散居院落。
(三)最美小区评选对象:全镇农村新型社区、城市住宅小区。
(四)最美家庭评选对象:全镇城乡家庭。
六、进度安排
(一)宣传发动阶段(1-4月):制定评选活动实施方案,发布“共建美丽寿安·共享美好生活”活动倡议书,广泛宣传活动内容和目的意义,动员全镇城乡社区居民积极参与。
要求:1.各村(社区)4月20日前,将本村(社区)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报镇社治办备案。
2.宣传发动的照片4月25日前,报镇社治办。
(二)村(社区)评选阶段(4-7月)
1.最美阳台、最美庭院、最美家庭的评选。由镇党委指导,村(社区)基层组织结合实际组织开展,评选产生本村(社区)“最美阳台”“最美庭院”“最美家庭”。(4-6月)
要求:①各村(社区)将召开评选活动的现场照片,评选项目申报表、每个申报项目的5张实景照片、评选结果报镇社治办。(活动结束后)
②评选活动结束后,各村(社区)至少向镇党委推荐“最美阳台”“最美庭院”“最美家庭”各一个。
镇党委在村(社区)评的基础上,组织开展本镇 “最美阳台”“最美庭院”“最美家庭”的评选,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县级“最美阳台”“最美庭院”“最美家庭”评选。(6-7月)
要求:①社治办收集评选活动召开的照片,社治办收集评选活动的结果。
2.最美小区的评选。由镇党委结合实际,组织辖区内农村新型社区、城市住宅小区开展,评选产生本镇最美小区。从中推荐参加县级最美小区评选。(6-7月)
要求:①已完成新村建设并入住的村(社区)及城南、城北社区至少推荐“最美小区”一个。
②社治办收集评选活动的结果,社治办收集评选活动召开的照片。
七、任务分工
镇社治办:牵头制定评选活动方案,负责宣传发动、督促检查和县级参评项目推荐。
镇党政办:结合城乡党建结对共建和“双报到”等活动,负责安排并督促全体机关党员积极参与“最美阳台”“最美庭院” “最美家庭”创建及申评。
镇团委:牵头发动全镇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“共建美丽蒲江·共享美好生活”社区志愿服务主题活动。
镇民政办:负责将评选活动纳入2018年社区营造范围,并进行跟踪、督促和指导。
各村(社区):精心宣传、发动、组织辖区内居民开展创建和评选,完成本辖区项目评选和县级申报工作。及时总结工作经验,形成美丽社区长效管理机制。
八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保障。此次评选活动由镇社治办负责总体协调和督促落实。各村(社区)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,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,抓好工作统筹、资源整合和具体实施,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。
(二)强化宣传引导。各村(社区)要充分运用微信、QQ、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会议、横幅、宣传栏等多种形式,广泛宣传创建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,倡导净化、绿化、美化生活环境,鼓励积极参与创建评选,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美丽社区的浓厚氛围,推动城乡社区整体面貌得到明显改善。
(三)加强工作督导。将评选活动纳入2018年目标考核管理,镇社治办将对各村(社区)宣传发动情况、组织实施情况、群众参与情况开展督促检查,对发现的先进经验及时推广,对存在问题积极协调解决,推动评选活动取得实效。各村(社区)开展情况(信息、照片等)及时报送镇社治办。(联系人:练晓明,电话:13693473423)
附件:
1.最美阳台最美庭院最美小区”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
2.寿安镇2018年“最美阳台最美庭院最美小区”评选项目申报表
3.寿安镇2018年“最美家庭”评选项目申报表
4.寿安镇2018年“最美阳台”评选参考指标表
5.寿安镇2018年“最美庭院”评选参考指标表
6.寿安镇2018年“最美小区”评选参考指标表
7.寿安镇2018年“最美家庭”评选参考指标表
8.填表说明
附件1:
寿安镇最美阳台最美庭院最美小区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
组长:仲明礼寿安镇党委书记
副组长:熊胜寿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
成员:赵言礼寿安镇人大主席
张忠华寿安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
余波寿安镇党委副书记人武部长
杨海燕寿安镇党委组织委员
余伟寿安镇党委委员、副镇长
何勤寿安镇党委委员、副镇长
孙杰寿安镇副镇长
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社治办,由张忠华担任办公室主任,高凤、练晓明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相关事宜。
附件2:
寿安镇2018年“最美阳台最美庭院
最美小区”评选项目推荐申报表
项目概况 | |||||||||||
项目名称 | | ||||||||||
项目地点 | | 所属乡镇(街道) | | ||||||||
项目类型 | 1、□小区 2、□庭院 3、□阳台 | ||||||||||
面积 | 米² | 开、竣工日期 | 年 月 日- 年 月 日 | ||||||||
项目申报主体 | (盖章) | 项目推荐单位 | (盖章) | ||||||||
申报主体地址 | | 邮编 | | ||||||||
申报主体联系人 | | 手机 | | | |||||||
申报理由(500字以内) | 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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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镇(街道)初审意见:
盖章
2018年 月 日 | 复审意见:
盖章:
2018 年 月 日 |
附件3:
寿安镇2018年“最美家庭”评选项目申报表
户主姓名 | | 性别 | | 出生 年月 | | 政治面貌 | | 民族 | | ||
工作单位 | | 职务 | | 文化程度 | | 联系电话 | | ||||
家庭住址 | | 邮编 | | 家庭人口 | | ||||||
家庭 主要 成员 概况 | | ||||||||||
主要事迹或微故事及家训 (800—1000 字以内,材料可另附) | | ||||||||||
村(社区)意见 | 年月日 (盖章) | 镇政府意见 | 年月日 (盖章) |
附件4:
寿安镇2018年“最美阳台”评选参考指标表 | ||||||||
名称 | 目标 | 原则 | 细分指标 | 分值(分) | 得分 | |||
优 | 良 | 中 | 差 | |||||
最美阳台 | 体现整洁美观、实用合理,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 | 合理性 (70分) | 经济性:建设投入与观赏性、实用性的性价比。(10分) | 8—10 | 6—7 | 3—5 | 0—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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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推广性:绿植、花卉等管理养护简单、可持续,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。(20分) | 15—20 | 10—15 | 5—10 | 0—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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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性:阳台打造在阳台承重和稳定的安全范围内。(20分) | 15—20 | 10—15 | 5—10 | 0—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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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用性:具有实际使用价值,对室内环境具有一定的增益作用且绿化面积占阳台面积不低于30%。(20分) | 15—20 | 10—15 | 5—10 | 0—5 |
| |||
观赏性 (30分) | 整洁性:阳台卫生干净、整洁、堆放有序。(20分) | 15—20 | 10—15 | 5—10 | 0—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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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性:绿植、花卉等与周边环境协调,形态、色彩搭配美观,具观赏价值。(10分) | 8—10 | 6—7 | 3—5 | 0—2 |
| |||
合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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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5:
寿安镇2018年“最美庭院”评选参考指标表 | ||||||||
名称 | 目标 | 原则 | 细分指标 | 分值(分) | 得分 | |||
优 | 良 | 中 | 差 | |||||
最美庭院 | 体现整洁美观、实用合理,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 | 合理性 (70分) | 经济性:建设投入与观赏性、实用性的性价比。(10分) | 8—10 | 5—8 | 3—5 | 0—3 |
|
可推广性:绿植、花卉等管理养护简便易行,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。(20分) | 15—20 | 10—15 | 5—10 | 0—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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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性:庭院构筑物、绿植及生活附属设施稳定可靠,无安全隐患。(20分) | 15—20 | 10—15 | 5—10 | 0—5 |
| |||
实用性:具有实际使用价值,对室内环境具有一定的增益作用且绿化面积占庭院面积不低于30%。(20分) | 15—20 | 10—15 | 5—10 | 0—5 |
| |||
观赏性 (30分) | 整洁性:庭院布局合理,环境卫生干净、整洁、堆放有序。(20分) | 15—20 | 10—15 | 5—10 | 0—5 |
| ||
艺术性:绿植、花卉等与周边环境协调,形态、色彩搭配美观,具观赏价值。(10分) | 8—10 | 6—7 | 3—5 | 0—2 |
| |||
合计 | |
附件6:
寿安镇2018年“最美小区”评选参考指标表
名称 | 目标 | 原则 | 细分指标 | 分值(分) | 得分 | |||
优 | 良 | 中 | 差 | |||||
最美小区 | 多元参与、多元投入,体现实用合理、整洁美观,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 | 参与性 (30分) | 参与度:广泛宣传发动小区居民参与小区环境建设和日常管理。(20分) | 15—20 | 10—15 | 5—10 | 0—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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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管理:自治管理机制健全,有专(兼)职日常管理机构、人员和完善的管理制度,日常管理有序。(10分) | 8—10 | 5—8 | 3—5 | 0—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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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理性 (40分) | 经济性:建设投入与观赏性、实用性的性价比。(10分) | 8—10 | 5—8 | 3—5 | 0—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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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性: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齐备,绿化及配套设施无安全隐患。(10分) | 8—10 | 5—8 | 3—5 | 0—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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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用性:小区绿化面积达小区占地面积30%以上,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健全且具有实际使用价值,满足小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。(10分) | 8—10 | 5—8 | 3—5 | 0—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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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推广性:环境打造符合大众审美,绿化养护及配套设施管理简便易行,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。(10分) | 8—10 | 5—8 | 3—5 | 0—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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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赏性 (30分) | 整洁性:小区绿化管护及时,小区环境干净、清爽、整洁有序。(20分) | 15—20 | 10—15 | 5—10 | 0—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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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性:绿植、花卉等与周边环境协调,形态、色彩搭配美观,具观赏价值。(10分) | 8—10 | 5—8 | 3—5 | 0—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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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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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7:
寿安镇2018年“最美家庭” 评选参考指标表
家庭名称:
名称 | 目标 | 细分指标 | 分值(分) | 得分 | |||
优 | 良 | 中 | 差 | ||||
最美家庭 | 传承家风 | 传承优良家风,摒弃陈规陋习、倡导文明新风。(20分) | 15—20 | 10—15 | 5—10 | 0—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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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老爱亲 | 弘扬孝道,孝敬长辈,关爱家庭成员,携手相助(20分) | 15—20 | 10—15 | 5—10 | 0—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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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学教子 | 品德教育为先,掌握科学方法,重视言传身教,营造良好家风。(20分) | 15—20 | 10—15 | 5—10 | 0—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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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邻友好 | 邻里和睦,团结友爱,守望相助。(20分) | 15—20 | 10—15 | 5—10 | 0—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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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心公益 | 乐于奉献,服务社会,承担社会责任,热心公益事业。(20分) | 15—20 | 10—15 | 5—10 | 0—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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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 |
附件8:
填表说明
1. “申报主体”须是项目的业主单位(包括社区居民、物业、业委会、村(居)民委员会)。
2. 申报主体地址须填写准确、详细。
3. 每个项目应附5张实景照片,其中一张为全景照,像素均为1.5M以上。
4. 请于6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(申报表及项目实景照片)以电子档形式报镇社治办。
寿安镇党政办 2018年4月12日印发 |